3月22日,市政协主席、市河(湖)长制副总督察朱宏春带队到昌宁县督察河(湖)长制工作。
督察组深入芒干河、右甸河及澜沧江昌宁段开展河(湖)长制巡河督察工作,实地查看了漆树河、莽水河农村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以及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情况,听取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介绍,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并访谈了部分乡村干部。


督察组对昌宁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共同落实好制度、积极主动作为;要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督察问题的整改,抓好交办信访件的办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结合美丽河湖建设,超前谋划好相关工作,提前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