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17日,施甸县政协督察组深入何元乡、姚关镇、木老元乡、摆榔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等乡镇,采取实地督察、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对发现的三大类26个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就汛期安全、暑期防溺水等工作进行提醒。
督察组强调,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压实各级河长和部门责任,持续推动全县河库治理和水生态、水环境改善的有效措施。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在问题反馈后的一个月内形成问题整改方案并持续推动整改落实。